关于印发《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9-05-28 点击数:

财行〔2016214  

 
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高法院,高检院,各民主党派中央,全国工商联,有关人民团体:  

为贯彻落实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,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,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,我们制定了《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执行中有何问题,请及时向我们反映。  

 

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 

2016年6月29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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