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领导、各位老师:
2019年1月1日起,新修改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将全面实施。取得“综合所得税”或“经营所得税”的纳税人,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“三险一金”专项扣除外,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、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。
为了确保您能够方便、快捷、准确地办理个人所得税有关事项,请关注、参考以下信息:
(一)学习文件资料
http://www.chinatax.gov.cn/n810341/n810755/c3960202/content.html(点击链接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
http://www.xinhuanet.com/politics/2018-12/22/c_1123890395.htm
(点击链接)《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》
(二)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
我院个税专项扣除信息统一采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(个人所得税APP)在手机上填报。请大家及时登录APP进行实名认证,了解最新政策和功能,方便使用操作。

1、首先是填写“工作地或常住地”进行注册,然后进入“个人中心”完善个人基本信息,最后在“首页位置”进行6项专项附加扣除填报。
2、申报方式环节选择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—“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”。
3、学院统一信用代码为1261000043520423X2,个人信息中的纳税人识别号即个人身份证号。
(三)其他注意事项
1、望大家积极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因本人原因造成未享受减税红利,责任自负。
2、请大家及时加入“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”企业群,查看最新六项附加扣除填报流程,还有疑难问题集锦解决您所有的困惑。
3、如有问题,请联系财务处黄老师,电话:33732424、13891085369。
温馨提示:近日“个人所得税”系统比较繁忙,大家可避开高峰时段填报!